“流火镇?一个偏远的小镇,也会有人施粥赈灾?”
赵莽明显有些将信将疑,在他的见识里,这种事极为罕见。
他出生于赵家庄,二十五岁从军打仗,打了整整十年的仗。
这十年里,他走南闯北,大秦的各处战场,都留下过他的脚印。
在他的印象里,越是偏远的地方,越是远离帝国皇权的地方,越是黑暗和不公。
像流火镇这样的边陲小镇,应该充斥着各种黑暗的剥削和不公的压迫,为何会出现“施粥赈灾”这一类的善事?
就算是朝廷开仓赈灾,也应该设在飞云城,不应该出现在皇权难下的边陲小镇之中。
“没错,我就是从那里出来的。施粥的人名叫柳法,人称法爷,年纪轻轻,英明神武,一人号令两大家族,已经赈灾好几天了。
看你们的样子,应该是外地的兵卒,你们不知道那两大家族坏事做尽,各个吃人不吐骨头。没想到一物降一物,被法爷给降住了。
对了,我还要去砍柴,不说了。”
这位逃难者手持斧子,显然是吃饱喝足了,决定去砍柴自力更生。
‘柳法?法爷?没听说飞云城的驻军,有这么一号人物,不是军伍出身的?’赵莽心生疑惑,对柳法越发好奇。
“大哥,我们就去流火镇吧,那里有吃的,兄弟们饿的不行了。”
身后的十三位部下,异口同声,全都希望赵莽前往流火镇。
他们称呼赵莽,不是以军伍中的官职,而是以“大哥”相称。
因为他们都来自同一个地方,赵家庄。
赵莽从军之时,带着赵家庄五百青年,一同加入了秦军。
他是这五百位兵卒的统领,官至五百主,但弟兄们仍叫他大哥。
只可惜,半个月前小剑山一战,他与罗斯氏族的部队碰上。
惨败。
阇国嗜血魔的军制,不像秦国一样统属皇帝,而是各大门阀世族的分别掌控着氏族兵马,由始祖教会下令调遣。
罗斯氏族的部队,经常活跃在飞云城一代,祖上曾出过一位圣阶男爵。
虽说近五十年圣阶跌落,但男爵的血脉之力仍未散尽。
半个月前,赵莽带五百人部队,在小剑山撞上罗斯氏族的一百位血魔军。
那一战极其惨烈,赵莽的部队以惨败收场。
斩杀七十三位血魔兵,付出了阵亡四百八十多人的代价。
五百人的部队,只剩下了他们十四人,从战场逃离出来。
他们是残兵,赵莽是败将。
他们近距离见识到了高阶血魔的可怕,心底里最后一丝抗争念头,彻底熄灭了。
现在,他们只想回家,只想赶快回到赵家庄,过几天安生日子。
赵莽对十三位残兵许下承诺,一定带他们回家。
一定会回到赵家庄。
从此以后,侍奉他们的爹娘,苟延残喘,再不进入战场。
“走,兄弟们,去流火镇讨些吃的。看看那个柳法,到底是何奇人。”
赵莽背起一个包裹,包裹里面装着一个黑色铁盒。
黑色铁盒有脑袋大小,赵莽一直背着它,形影不离。
这个铁盒,是秦阇战场上的一位上将军,临死前交给赵莽的。
嘱托他一定将其带给飞云城的城主。
十三位残兵部下,都知道这个铁盒里面,肯定装着宝贝。
但没有一人敢过问。
就连赵莽也从来没有当着他们的面儿打开铁盒。
——
当十四位残兵败将,进入流火镇的时候,消息很快传入许甲运的耳中。
许甲运坐在许家大宅里面,正享受着清洗刘家家产的喜悦,突然听到了这个消息,感觉喜上加喜,是个好机会。
‘一伙儿残兵败将,从西方而来,肯定是战场上的逃兵!
大秦军规,临阵脱逃是大罪,斩逃兵可获军功赏赐。
我正愁没有好礼物献给陆柒公子,那十四颗人头倒是不错。’
许甲运立刻意识到,这是一个献媚陆柒公子的绝好机会。
军武者最好军功,若能将那十四位残兵败将的脑袋献给陆柒公子,让他去换取军功赏赐,自己这条线就算是搭上了。
这样一来,如果自己哪天被柳法迫害,陆柒公子或许能出手相助。
“快!备马!备马!把我那匹天佛国净马拉出来,我要去飞云城!”
——
飞云城南部,矗立着一座五层阁楼,楼内灯火通明,传出笙歌艳舞。
此楼名为醉春楼,养着百千娇娘,存着上万好酒。
这些美娇娘,都是飞云城里的名人,她们都很美,很年轻,懂得如何伺候男人。
用各种方法伺候男人。
这是极尽奢华的风月之地,更是一掷千金的财宝泥潭。
此楼是陆柒公子的财产,也是陆柒公子平日里常待之地。
此时,陆柒公子正带着他的小堂弟,躺在一间房内享乐。
房内有十位年轻的美人儿,各个红裙绿纱,轻歌曼舞。
正中心坐着一位青壮男人,大约三十出头,皮肤白皙,但脸很方、眼很圆,一个鼻子似老牛,一双耳朵似猿猴。
他正是陆柒公子。
虽然他长得并不英俊,但他怀里有的是钱。
见到他的人,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,都夸他英俊。
钱多了,人自然也就英俊了,
在他的旁边,还坐着一个光头,光头比较年轻,看起来比较羞涩。
“小老弟,怎么回事啊!四叔把你交给我,以后你就吃喝不愁了。别光看啊,摸啊,我钱都给了,不摸白不摸。”
陆柒望着自己这位小堂弟,看他羞涩的模样,想起了自己从前。
这章没有结束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