态度心理学中有一种现象名叫睡眠者效应,这是指的即便时过境迁、物是人非,还是有一些模糊的记忆和态度保留了下来,就像一觉醒来,纵使梦境里的一切都已经忘了,却还是记得“哦,我真受不了这个人”。
睡眠与死亡的区别只在于是否还会清醒,如果长梦无绝并且沉迷其中,那么就算是睡着了也像是死了。
在神权统治之下,人们活着的目的是死后上天堂,避免自己下地狱,于是当教会说有功德善库,以前圣人们所修的功德在满足了自己上天堂的条件后还有盈余,“罪人”们就花大把的钱买赎罪券,忘记了自己在活着的时候该做的修行。
人一旦接受活着的时候是为了幸福,而非为了死后去天堂享受,那么他就会着眼于当前他是否幸福。
他不会觉得守贫是一种幸福,也没有了朝圣的憧憬,有钱当然要买能够让自己快乐的东西,酒、食物、香料、丝绸,相比起沙漠,当然是有威尼斯玻璃装饰的城堡住着更舒服。
苦行与商业社会是矛盾的,然而富有的人又需要教会的权威,让人们相信财富不均等是合情合理的,贪念能让人忘记绞索的危险,干出对自己长远来看有害无益,短期来看有宜无害的事。这种短暂的幸福感就像是喝了朗姆酒的醉鬼,他喝酒和处于醉酒状态时是快乐的,然而酒醒后要面对宿醉,并且他的生活状况没有得到任何改善。
也许国民会因为惯性依旧服从国王,但要是他耽于享乐、游手好闲,那么国民也会对他失望透顶。
和乔治三世相比,乔治四世总体的表现是个平庸的国王,毕竟他的父亲在位时间很长,而且还有好几个著名的首相、将军的名望盖过了他。
人们对他的映像停留在他大腹便便、爱喝酒、终日和一些狐朋狗友鬼混、作风浮夸,一点没有“王者风范”,因此民望极低。
但他却促成了一桩天主教徒和新教徒结婚的仪式,虽然主持婚礼的那个司铎是因为欠了一屁股债,不得已而为之。
一个有酗酒习惯的英格兰人愿意为了一个天主教女人借酒,而且他还是王储。稍微有点钱、觉得自己有社会地位的男人都不会听女人的,哪怕她婚前是人人敬仰的歌剧女明星,婚后还不是要照着他的家规生活。
立宪国王是不自由的,他甚至没有选择自己结婚对象的权力,除非乔治四世和温莎公爵一样放弃王位继承权。
温莎公爵也不是那么糟糕,第一次世界大战时爱德华刚好在服役的最小年龄,并表示有兴趣参战,他被允许入伍。
虽然爱德华愿意去前线,但政府不允许,尽管如此爱德华还是见识了战壕的可怕,他常到前线探望,这使得他受到前线战士的爱戴。
子弹是不长眼的,更何况要是主帅死了军心也就散了,波拿巴的骑具很显眼,不论是炮兵还是狙击手,只要敌军看到他,照着他那个方向打就对了,打死了那可是首功。
要冒着枪林弹雨从容指挥,这世上真没几个人能办到。就算有那么大胆的,也要看自己有没有那个运气,当初阿拉伯人翻过比利牛斯山进攻法国的时候,在普瓦提埃战役时,指挥被一支流矢击中脖子当场阵亡,气势汹汹的阿拉伯人连夜撤退,丢下了大批辎重,宫相查理·马特也因此一战成名。
巫师不可以介入麻瓜的战争,牧师也一样不可以,这么做是会反噬的。
当你明知道自己有那个力量,却因为教条和迷信不能用,这种感觉会非常难受,哈利的爷爷亨利·波特号召巫师们加入第一次世界大战,然后波特家差点绝后了,那一金库的金币差点便宜了妖精。
戒律距离世俗很远,离巫师就更远了,阿不思·邓布利多却活生生把一个巫师学校整治得像修道院,真正修士都没他那样。
十字军东征某个方面来说是一次解决贵族次子就业问题的战争,继承法将父亲的一切都给了长子,次子什么都没有,他从小习惯了贵族式的生活,失去财富就要当平民,再不然就去当强盗、雇佣兵。后来《拿破仑法典》改变了这个规矩,只要是父亲承认的孩子全部都可以分到一部分财富,这当然受到很多私生子们的支持了。
父亲要是偏爱孩子的母亲,有时候会犯糊涂,把该给嫡长子长子的给了庶子,如果按照遗嘱执行,也许婚生孩子不如非婚生子女拿到的多,这公平么?
关税这种国家大事和自己所获的遗产相比距离太遥远了,十日谈里记载了不少教会干的龌龊事,比如那个锡耶纳的教士,他当了别人孩子的教父,却趁着孩子的亲生父亲不在的时候和孩子的母亲幽会,女人佯装无事发生,还哄骗中图回来的丈夫,孩子的身体里有虫子,是教士帮忙治好的。
那个丈夫不仅对那个教士感激不尽,送给他酒喝,还按照他说的供奉,谁愿意做他那样的“好人”呢?
如果这些“蛀虫”太多了,需要血与火的洗礼。
位于马赛附近的康塔特无疑是法国最大的贼窝,全法最惨烈、最野蛮的农民暴动都始乱于此。作为宗教领地它在名义上归教宗管辖,后来被并入法国,与邻近地区合并为沃克鲁兹省,省会为阿维尼翁,但革命之前这里可谓一片乐土,不但税赋较轻,而且逃税之事也无人追究。“只要有一两片地,就有酒有肉有面包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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