酒菜很快就上齐了,店小二哈着腰说:“客官您慢用,小人就在门边,有事您尽管吩咐。”
李中易随意的摆了摆手,店小二知趣的作揖行礼,转身离开了室内。
“仁忠,这附近有多少只水缸,你可知晓?”李中易拈起酒盏,含笑望着王晓同。
王晓同凝神想了一阵子,小声说:“如果末将没有记错的话,大约有一百三十多只大水缸。”
李中易点点头,将杯中酒慢慢饮下,嗯,酒的味道还算可以,有股子米酒的醇厚之感。
几万人的聚集区,却只有一百多只大水缸,可想而知,一旦火起,根本顾不过来。
“不知仁忠可曾听说过,有一种可以喷水灭火的推车?”李中易放下手里的酒杯,笑着问王晓同。
王晓同两眼茫然的看着李中易,下意识的摇头说:“请恕小人愚钝,确实没有听说过有这种车。”
李中易微微颔首,王晓同是专职的灭火军官,他都没有听说过救火水车,显然,这个发明可以有。
“仁忠,你平日里指挥军卒救火,最担心的是哪几件事?”李中易含笑和王晓同碰了个杯,接着关注救火的难点问题。
王晓同脱口而出:“路太窄,楼太高,水缸不足,水桶不够用。这倒也罢了,最麻烦的是,火头大起,屋主还要忙着抢运值钱的细软。”
李中易陪着王晓同叹息了一阵,说:“小民积攒一点家当不容易啊。”
王晓同点着头说:“端明公所言甚是,只是,细软没了,还可以再挣,人没了,整个家就完了。”
李中易和王晓同一边喝酒吃菜,一边东扯西拉,酒过五巡之后,王晓同渐渐的放下戒心,说话也更大胆了一些。
气氛渐入佳境的时候,突听庆丰楼外传来了喧闹之声,人声鼎沸。
李中易探头望去,却见,一大队衙役手持锁链和钢刀,堵在了庆丰楼前。
为首的一个捕头模样的官差,大声嚷嚷道:“奉上官之命,查缉奸党,楼内的人都不许乱说乱动。”
官兵抓强盗,这是司空见惯的事情,李中易起初倒没太在意。
可是,店掌柜的一席话,却惊动了他,“张太尉,鄙店一直守法营商,您何必每日里来这一遭,苦苦相逼呢?”
李中易曾经当过灵州刺史,听见守法二字,他就知道,守法就是孝敬,也就是保护费。
“怎么?心里不服是吧?”那个张捕头瞪着店掌柜,冷冷的说,“你这附近,经常有奸匪出没,爷好心帮你拿贼,你倒不识好人心了?”
王晓同忍了忍,终究还是没忍住,小声解释说:“官府之人,经常拿这个说事,目的其实并不单纯。”
李中易摸着下巴,十分有趣的望着王晓同,这个莽汉不擅溜须拍马,对老百姓倒还是蛮有感情滴啊。
王晓同话里的意思,李中易自然是一清二楚滴,官府中人,就是靠着敲诈勒索,肆意盘剥老百姓。
“你以前,也这么干过?”李中易笑眯眯的盯在王晓同的脸上,看得这个莽汉冷汗直冒。
“不敢隐瞒端明公,末将虽然也过收一些东西,却从不屑于如此下作。”王晓同倒是很敢说话,直接承认了他以前也收过黑钱。
嗯,这个莽撞汉,倒还是条汉子,不像某些伪君子,挂着羊头,卖狗肉。
“以后不许乱伸手了,家里缺了用度,直管到黄记钱庄去借。”李中易觉得王晓同的本质不坏,有心将他纳于麾下。
王晓同虽然莽撞,却不是笨蛋,他二话不说,扔下手里的筷子,单膝跪地,憨声憨气的说:“端明公不以小人粗鄙,屡屡包容,小人也不是那等不知道好歹的怂包,从此就跟着您卖命了。”
李中易微微一笑,走过去亲自将王晓同搀扶了起来,拉着他的手说:“鄙人从不埋没英雄的功绩。”
面对和许和尚一样,貌似老实,大事不糊涂的王晓同,李中易压根就不必多说废话,点到为止即可。
王晓同这一跪,就等于是拜了山门,从此以李中易为靠山,依附于李家的大树之下。
俗话说得好,大树底下好乘凉!
不过,王晓同最服李中易的就是,尽管他如此年轻,却已是战功显赫的一代名将。
武人,只服气,会打仗,有军功的大军统帅,他们骨子里是瞧不起只会耍嘴皮子,捞黑钱的腐朽文官。
李中易这个开封知府,做的虽然是文官,可是,王晓同打心眼里,拿他当作武将看待。
重新落座之后,那位张捕头的狂言就灌入了李中易的耳内,“来人,把楼内的奸匪全都拿下,带回县衙治罪。”
李中易心里明白,府衙的官吏们,从上到下,除了捕快三班之外,都被他软禁在了开封府内。
不过,驻在城内的两个县衙,却依然保持着正常的运转,该干嘛就干嘛。
“哼,好大的口气,都抓了,也不怕磕了他们的牙?”王晓同有些愤愤不平的发牢骚,显然是想主动出头。
李中易是什么身份?所谓的张捕头,和他这个开封府的大BOSS比起来,根本就是一个低入尘埃的小蚂蚁,不值一提。
见李中易没吱声,王晓同识趣的闭上了他的大嘴巴,上官在座,哪有他随意说话的资格?
常言说得好,破家县令,灭门刺史!
实际上,衙内里随便出来一个捕快,就可以把小民折腾得家破人亡,妻离子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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