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中易在二堂处理掉了手头待办的军政事务,站起身子,伸了个懒腰,笑道:“春光无限好,正是踏青时。”
叶晓兰知道李中易昨晚留在了竹娘那里,没有回屋去碰萧绰,所谓言为心声,等会恐怕要带萧绰出去“散心”了吧?
人与人之间,只要相处的时间久了,自然而然的就会了解对方的脾气和秉性。
叶晓兰本就是冰雪聪明的女子,她的男人是个啥性子,不敢说了如指掌,至少在男人对待女人的态度上,她还是摸得准几分脉搏。
以李中易如今的地位,再漂亮的女人,如果主动送上床来,李中易很可能连眼皮子都不带夹一下的。
说句心里话,就算是叶晓兰身旁的侍婢,想爬上李中易那张床的,至少有三个。
只是,李中易不喜欢主动献身的女人,他享受的是,妻不如妾,妾不如偷,最好是偷不着,一直惦记着的那种美妙感觉。
和现代社会不同,这个时代的女人,属于典型的弱者,嫁汉嫁汉穿衣吃饭的心态,极其普遍。
给李中易这样的强者做妾,不仅不丢人,反而是件异常荣耀的美事。把李中易伺候爽了,从李中易的手指缝隙里,随便漏点利益出来,就足够女人背后的家族吃得撑死了。
叶晓兰的家族如果有远见,没有肤浅的和她断绝关系,有朝一日,叶家必是显赫的大外戚之一。
只是,令叶晓兰没有想到的是,正因为叶家把她扫地出门了,李中易才会安排她当内书房的书记官。
与之相反,只要府州折家依然掌握着相当可观的武力,折赛花就不可能踏入内书房半步。
这并不意味着李中易就不喜欢折赛花,而是因为,没有制约的权力,必然导致家族内乱的悲剧。
母子相残,父子相杀,兄弟被屠,归根到底,在那把至高无上的椅子面前,所谓的亲情啊,血浓于水啊,都成了笑话!
李中易绝不愿意看见骨头相残的悲剧,在他的家里悍然上演,提前的防微杜渐,也就变得顺理成章了。
大明朝,从始至终,都没有过外戚之患,根源是,皇子们所娶的妻子,除了永乐帝之外,大多是低级官员之女。
李中易果然把叶晓兰留下了,他领着萧绰,登上马车,在杨小乙等一帮贴身牙兵的护卫下,浩浩荡荡的去了滦河边。
滦河边上,经过一昼夜驱赶奴隶们抢修,总算是修出了可容十条大船同时停靠的平坦码头。
码头上,契丹和幽州汉军的俘虏们,被反剪着双手,在皮鞭和刀枪的胁迫之下,陆续登船,准备顺河南下平卢的登州。
经过这么多年总结,李中易已经掌握了一个规律,俘虏必须尽快送离当地,离得越远,他们越不敢乱动,也会越听话。
这时,一名契丹俘虏不慎摔倒在了码头上。监督的军法司士兵,二话不说,挥舞着手里的皮鞭,劈头抽下。那家伙眨眼间,被抽得皮开肉绽,惨叫连连。
萧绰面色铁青的看着乾坤倒转的惊人场景,一直被契丹人奴役的南蛮子,竟然翻了天,反过来欺负契丹人了,实在是荒谬之极!
如果不是小嘴被堵着,萧绰绝对会对李中易破口大骂,甚至咬破他的喉咙,吸干他的血。
“世界是公平的。想当初,契丹人向大唐称臣的时候,契丹一族的女子,必须选出最漂亮的美人儿,献给大唐的皇帝。”
“就拿你来说吧,你曾经过着神仙一般的人上人生活,你想用膳了,自有汉人奴婢无微不至的伺候着,你想出门了,汉人奴隶跪在地上,让你用脚踩着上马……”李中易冷酷无情的说,“可是,你有没有想过,你现在就是任由老子随意享用的女奴。你如果敢不听话,就把你赏给高丽奴们,你猜猜看,他们会怎么招待你这位天之骄女?”
李中易只当没看见萧绰几欲喷火的美眸,他高高的翘起嘴角,居高临下的俯视着未来的萧太后,心里多少有些激动了。
萧太后,这可是萧太后呐!
李中易的女人里边,有贵妃、有门阀世家的贵女,也有臣虏之女,唯独没碰过契丹美女,尤其是契丹国的太后。
“小燕儿,愿赌服输的道理,你应该懂的。”
李中易随即吩咐下去,“将这个贱人,送去高丽营中,赏给他们了。”
一直显得很温柔的李中易,突然翻了脸,萧绰整个的吓傻了。
李中易露出得意的笑容,萧绰是契丹人,华夏与蛮族之间,势不两立,不是我征服你,就是你南下打草谷,有必要十分客气么?
男人的耐心,显然已经到了极限,萧绰继续硬拗下去,她除了被卑贱的高丽人欺辱之外,连死了都不干净。
草原民族,原本就极端信奉丛林法则,强者通吃一切的逻辑,才是硬道理。
身为契丹人的萧绰,虽然被汉化了不少,骨子里的天性,依然是顺服强者。
耶律阿保机起兵之初,兵略尚不成熟,吃过大败仗,老婆给人抢走了不说,她居然还帮着仇人生了三个儿女。
不同的女人,采用不同的征服手段,这才是正确享受生活的硬道理。
“我是胜利者,你是我的战利品,所以,我享用你,那是天经地义的事情,不服不行。”李中易十分霸道的宣布了草原上通行的强盗逻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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